2020年6月1日,信息化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房维强处长提出近期信息化处在建项目较多,涉及金额较大,强调信息化处要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在项目进行期间,绝对不能碰触收受贿赂的红线。
房维强处长公布了信息化处廉洁自律十条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遵守学校廉洁自律制度,不发生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
3.不在供应商和业务往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
4.不私下与供应商进行交流商洽,不违反招标程序照顾某一方。
5.供应商组织的饭局,一律不准参加。
6.供应商提供的现金、消费卡、礼品,一律不准接受。
7.供应商提供的娱乐活动以及资助到境内外旅游,一律不准参加。
8.不准单独与供应商见面交流,确需时必须有2人及以上在场。
9.在徐高校同行组织的聚餐,如有供应商参与,一律不准参加。
10.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廉政行为的事情,一律不做。
房维强处长总结重点并强调,各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廉政问题,责任自负,绝无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