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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邮件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人:赵辰阳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电子邮件系统管理,确保邮件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增强全校师生对邮件账号使用的责任意识,规范用户使用邮件系统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邮箱有两类,分别为:个人邮箱与部门邮箱。

第三条 针对个人邮箱:在职在编教职工以及在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在开通校园网时,自动获得一个企业邮箱账号,账号形如:********@xzhmu.edu.cn(教职工)或********@stu.xzhmu.edu.cn(学生)。我校各附属医院员工如需使用邮件系统,需委托校内相关部门作担保并由担保部门填写OA办公系统中《校外人员使用校园网、VPN、邮箱申请表》,获得批准后,可开通邮箱。

第四条 个人邮箱由所有人自行使用管理,并对收发邮件负有完全责任,任何使用学校邮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均由个人承担,其违法犯罪活动对学校造成损害的,学校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部门邮箱需要各业务部门填写OA办公系统《部门邮箱申请表》自行申请,审批通过后,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予以开通。

第六条 部门邮箱的第一责任人为各级机构负责人,建议各部门负责人自行管理本部门的部门邮箱,以防账户密码外泄,以致被他人利用。任何使用学校部门邮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学校有权对利用学校部门邮箱从事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该部门邮箱第一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我校尊重并保护用户通过邮件系统保存或收发的任何个人隐私,不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但是,作为学校邮件,不建议用户使用其保存或收发与个人隐私相关的文档、图片或资料。 

第八条 我校邮件系统用户使用邮件系统传输资料时,注意保护我校机密资料,同时不得利用邮件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我校利益的行为。 

第九条 所有电子邮件系统用户均可对我校邮件系统内的用户接收和发送邮件。    

第十条 严禁利用我校邮件系统“群发邮件”功能发送与工作无关的邮件。 

第十一条 用户如违反邮件系统管理规定或通过邮件系统作出任何损害我校利益的行为,我校有权随时终止为其提供邮件服务,并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信息化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