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处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网络报修:0516-83262197

网 络 科:0516-83262220

信 息 科:0516-83262051

综合业务科:0516-83262220

信息化处党风廉政教育会议
发布人:胡杨 发布时间:2020-06-06 浏览次数:

   202061日,信息化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房维强处长提出近期信息化处在建项目较多,涉及金额较大,强调信息化处要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在项目进行期间,绝对不能碰触收受贿赂的红线。

房维强处长公布了信息化处廉洁自律十条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遵守学校廉洁自律制度,不发生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

    3.不在供应商和业务往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

    4.不私下与供应商进行交流商洽,不违反招标程序照顾某一方。

    5.供应商组织的饭局,一律不准参加。

    6.供应商提供的现金、消费卡、礼品,一律不准接受。

    7.供应商提供的娱乐活动以及资助到境内外旅游,一律不准参加。

    8.不准单独与供应商见面交流,确需时必须有2人及以上在场。

    9.在徐高校同行组织的聚餐,如有供应商参与,一律不准参加。

    10.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廉政行为的事情,一律不做。

   房维强处长总结重点并强调,各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廉政问题,责任自负,绝无包庇。